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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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2/5/12 17:43:36 | ||||||||||||||||||||
为满足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消防战斗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必须持有驾驶证B2证及B2证以上,且驾驶技术娴熟者优先。 3.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11日之后出生)。 1、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 2、会稿件的写作、会摄像机的基本操作、编辑的文案内容有特色,并取得相关资质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至5月22日9: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①、网上报名的请自行添加招聘负责人微信下载“情况登记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一寸电子相片,统一发至906012647@qq.com邮箱。②、现场报名请自行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指导办公室(赣州经开区金潭大道与纬一路交界处)。 报名需知: (1)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及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2)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 (3)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照片); (4)凡通过全国职业技能考试并取得初级以上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需携带资格证书纸质材料; (5)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件材料。 (6)其他相关从业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网上报名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8、体检; (1)体检项目: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 (2)体检要求: ①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 ②无传染病,肝功能异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5X10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 2.测试标准(见附件) (四)面试 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参考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赣州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期劳动合同期五年,第三期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6天的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大队分配到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24小时驻勤。队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五、工资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3800元(试用期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47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队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0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00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00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00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00元。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每月800元。 3、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六、联系电话 专职队指导办公室指导员:黄飞 0797-8318119 13979777971 本公告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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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市人事才人网 |